大连商标新闻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受邀参与《大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修订工作

2022年06月14

大连商标新闻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受邀参与2022年《大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修订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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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2月25日初暖还寒,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热烈召开了《大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,新年初始就对知识产权展开了如火如荼的专项工作,为了更好的提升企业、院校创新能力以及对知识产权的运营成果,我所非常荣幸作为服务机构代表受邀参与上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。

本次修订内容共有44处,主要涉及以下几点,仅供大家参考,以大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《大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官方稿件为准。

1、第二条修订后:第二条  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,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, 专项用于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资金。

修改原因:由专利专项资金拓展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,增加了商标和地理标志内容。这对大连商标、大连地理标志商标、大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
2、第五条修订后:第五条 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和服务等方面。

修改原因:由专利专项资金拓展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,增加了商标和地理标志内容。这对大连商标、大连地理标志商标、大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
3、第七条(一)修订后:(一)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。贴息资金主要用于补贴企业以专利权、商标权出质所获的贷款在按期正常还贷后所支付的贷款利息。贴息资金按贷款发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,其中,对基准利率部分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贴息,超过基准利率的上浮利息、罚息和逾期利率由企业负担。一个企业年度内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对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的第三方知识产权评估,给予企业实际支出评估费用50%,最高1万元一次性资助。对实现知识产权质押担保,给予企业实际支出担保费用50%,最高1万元一次性资助。

修改原因:原政策专利质押改为知识产权质押,包括专利和商标质押,支持额度保持不变。因每年对知识产权质押开展贴息工作,因此对贴息时间不超过两年的内容予以取消。增加知识产权评估补助,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估,发现知识产权价值,便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。增加知识产权担保,降低知识产权质押风险。

4、第七条(六)新增后:(六)对企业投资核心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重大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,对投资并使用1000万元及以上的,给予100万元资助;对投资并使用5000万元及以上的,给予200万元资助;对投资并使用1亿元及以上的,给予300万元资助。对我市首次成功发行的知识产权债权证券化的发行单位,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助;对通过证券化获得融资的单位给予每单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,对证券化融资单位已经支付的融资利息参照质押贷款利息,给予基准利率,每年不超过20万元贴息资助。对我市首次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股份融资的发行单位,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助;对通过知识产权股份融资的单位,按照每笔挂牌交易费用的100%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。

修改原因:(1)鼓励知识产权转化投资,对新增投资项目给予投资补助。(2)根据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自贸区政策,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,目前东北地区还没有此类产品,力争大连实现突破,实现东北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。(3)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股份化融资,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和企业知识产权股份化融资。   

5、第七条(七)新增后:(七)开展地理标志运用推广工程。对我市地理标志推广运用的项目,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。

修改原因:通过工程实施,推进我市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提高运用能力,助力特色产业发展。本条修改大大促进了我市“地标兴农”工作的开展,增加了农产品的特色竞争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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