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辽宁新商政代理财神岛集团“财神岛CSD”驳回商标复审案获胜

2022-07-07

新商政代理财神岛集团“财神岛CSD”驳回商标复审案

得到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定获胜






 

委托背景:

 

       委托人大连财神岛集团有限公司,是一家集育苗、水产品养殖、加工、生产、研发、销售、旅游、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运营的集团公司。旗下拥有大连财神岛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大连长海海滨水产有限公司、长海县昌达船运有限公司、财神岛度假村等多家全资子公司。

 

       2004年11月,大连财神岛集团委托我所新商政代理“财神岛CSD”商标分别在第5、29、30、31、35、43、39、41等多个类别共18件申请注册,其中17件顺利通过核准注册,申请注册成功率达95%。仅一件第39类第6059233号被驳回。

 

案情回顾:




商标图样
 

 

       2010年1月27日,我们接受财神岛集团的委托代理前述第6059233号“财神岛CSD”驳回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申请复审。接案后我所委派代理人针对国家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审查结论,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,根据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的初审驳回审理通知,我们研究发现国家商标局引证的在先注册商标“CSD”与我方代理的申请商标“财神岛CSD”,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;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关于《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》中规定的关于近似商标的审查标准有出入,经比对、分析、论证,我们依据《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》和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靠我们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,最终赢得商评委合议组对我方复审理由的支持,本案复审获胜。   

 

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决定:  

 

       2011年3月21日国家商评委《关于第6059233号“财神岛CSD及图”商标驳回复审本决定书》商评字{2011}第04721号文件通知“经审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我委决定: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,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。”

 

       至此,由新商政代理的“财神岛CSD”商标驳回复审案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定核准注册终结。新商政为顾问单位大连财神岛集团赢得了商标权利。